舒兰市司法局举办第一期公共法律服务培训

按照吉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县区上硬件、乡级抓队伍、村社靠机制”的总体要求。4月23日,舒兰市司法局举办了第一期公共法律服务培训班。司法局班子成员、全市基层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局机关工作人员总计52人共同参与培训。班上,就公共法律服务是什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怎么建,以及年舒兰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怎么抓等问题做了详细讲解。

年,舒兰市司法局将立足三个点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立足于“三抓”,继续开展“助企惠企稳企”工作;二是立足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三是立足于现代农业生态建设,推进“一带一乡法治行普法工程”。

一、答疑释惑,解决公共法律服务到底是什么的问题。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属于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范畴,是由政府主导、财政支撑、司法行政统筹、社会广泛参与、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旨在保障提供广大人民群众所必须的法律服务的系统性、整体性制度部署,具有公益性、普遍性、均等性、便捷性的基本特征。包括六大体系:法律顾问体系、法律援助便民体系、矛盾纠纷排查体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信息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六大体系整合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相互支撑、相互补充、联动互动的多功能专业化法律服务体系,全方位、多角度满足各层次人员的现实法律需求。

二、贯彻意见,解决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到底怎么建的问题

司法部年8月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意见》规范了实体平台的具体措施。

一是明确名称和服务场所。县(市、区)级平台名称统一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实体平台名称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居)一级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二是明确了功能职责。采用“3+X”建设模式。“3”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X”为拓展职能,包括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

三是明确了建设标准。要求实体平台选址一般位于临街一层、交通便利、方便人员来往的地方,办公场所面积应与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等相适应,统一场所标识、指引。

四是加强人员配备。县(区)一级,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综合接待岗、法律咨询岗、法律援助岗等基本岗位,并按照岗位职能要求配备工作人员。乡镇(街道)一级,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有效整合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窗口接待。村(居)一级,每个村(居)至少设立一名法律顾问,通过现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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