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舒兰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舒兰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公告

  根据舒兰市人民政府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了保障年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雪)作业期,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将实施火箭人工增雨(雪)作业,省政府统一组织飞机增雨(雪)作业;4月15日至10月15日为人工防雹作业期,在此期间若有对流天气过程将实施火箭、高炮人工防雹作业。

  二、作业地点

  全市作业点设置如下:

  三、作业范围

  高炮作业半径10公里、火箭作业半径15公里圆形范围内为弹着点区域,作业期间(强对流天气过程、干旱时期适宜降水天气过程)应尽量不要进入此区域。飞机作业为全市范围,不影响地面人员和设施。

  四、注意事项

  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或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不要捡拾把玩收藏,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市人工影响天气主管部门(市气象局)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舒兰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市气象局)

  联系- 

年3月23日

编辑/王宇静

责任编辑/曾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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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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