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党史中的检察档案新中国检察制度
白癜风的初期症状 http://pf.39.net/bdfyy/bdfjc/190708/7282164.html
上一篇文章: 人民银行吉林市支行到舒兰市平安镇开展 下一篇文章: 权威发布吉林省教育厅教学研究室关于公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草案》修改标注稿(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署正式办公。次日,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审批。毛泽东同志批准了这个条例。
这是在党的领导下,新中国关于检察制度的第一个单行法规,犹如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巍巍大厦打下了第一块基石。
该条例规定了最高人民检察署的职权:(1)检察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和全国国民是否严格遵守人民政协共同纲领及人民政府的政策方针与法律、法令。(2)对各级司法机关之违法判决提起抗议。(3)对刑事案件实行侦查,提起公诉。(4)检察全国司法与公安机关犯人改造所及监所之违法措施。(5)对于全国社会与劳动人民利益有关之民事案件及一切行政诉讼,均得代表国家公益参与之。(6)处理人民不服下级检察署不起诉处分之申请复议案件。
新闻回顾
新中国第一任检察长——罗荣桓
最高人民检察署成立开创检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选举产生的先河陕甘宁边区首届检察业务研究会检察委员会制度的发端陕甘宁边区检察处依法办理黄克功案红色政权第一位检察长明确检察长、检察员职务称谓和具体职权工农通讯员、突击队、轻骑队人民检察来自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鲜明例证——工农检察部控告箱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第一个独立办公场所老茶亭杨氏宗厅和“人民检察第一门”张闻天(化名洛甫)在《斗争》第37期发表《苏维埃工作的改善与工农检察委员会》党领导制定的首部检察“组织法”《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党绝对领导下人民检察制度的光辉起点——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来源:检察日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shulanzx.com/slsxw/9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