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舒兰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

  根据中共舒兰市委办公室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舒兰市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舒办通〔〕12号)要求,经各单位履行组织评选、党委(党组)会议审定、公示、推荐申报,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评审、征求意见、组织考核,确定中共舒兰市委办公室等55个集体为舒兰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付强等名个人为舒兰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9日至5月13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   联系-   电子邮箱:slsfpb

.   提醒广大群众: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大家要树牢常态化防控意识,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减少疾病感染风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编辑/杨 雪责任编辑/李安安

  “舒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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