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男子6年间性侵女儿数百次,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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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云“虎毒不食儿”,父母应该是孩子成长的保护伞,父母应为年幼的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这是为人父母的天职!可是,现实生活中,有极个别的父母不但不保护孩子,反而将罪恶的魔抓伸向了自己年幼的孩子,他们竟然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对亲生的孩子做出丧尽天良的事。这种人根本不是为人父母,而是人间恶魔!

这不,就在3月底,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则“未成年性侵案”的法院判决书,主要内容显示,吉林省舒兰市男子李某富于年至年6年间,性侵未满14周岁的亲生女儿数百次,第一次性侵时女儿年仅8岁,当地法院对嫌疑人李某富被判决有期徒刑14年。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某富,41岁,小学文化,很多年前就与妻子离婚,从这之后一直未再婚。在离婚之前的年,李某富与妻子生有一女儿名叫李某楠,离婚后女儿归父亲抚养,随后与父亲、奶奶生活在一起。

悲剧是在李某楠8岁那年开始发生的,李某富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对自己的亲生女儿李某楠伸出了肮脏罪恶的魔爪,从李某楠8岁开始,禽兽父亲李某富就再也没有停止过对女儿的侵害,对女儿的这种侵害至案发时持续了长达6年之久。弱小未成年的李某楠在深深的恐惧和痛苦中煎熬了6年。

无论李某楠如何苦苦哀求父亲,李某富都无动于衷,只会一如既往象魔鬼一样变加厉侵犯女儿。

李某楠终于不堪忍受父亲对自己肉体和精神的摧残,李某楠将父亲性侵自己的事告知了舅舅,舅舅听后震怒万分!当问及被性侵过程时,李某楠表示,从她8岁那年父亲就开始性侵她,只要自己在家里睡觉父亲就会性侵她,多少次无法记清了……,如果不顺从,父亲就会毒打恐吓她,李某富曾经掐过她的脖子,也曾用被子捂住她,威胁要搞死她,她自己非常恐惧非常害怕。

李某楠舅舅当即报警,李某富很快被当地警察捉拿归案,至此,父亲对亲生女儿长达6年之久的性侵终于案发。

后来,据李某楠告诉警方,不是她自愿的,一直是父亲威胁强迫自己,如果自己稍有不顺从就会遭到父亲的毒打。

犯罪嫌疑人李某富在审讯时供述:自己为了发泄性欲,长期对女儿性侵。从女儿8岁到13岁这6年间,他大约每隔3天就要找女儿发泄性欲,最后一次是在年6月17日,他等女儿入睡后实施性侵时,女儿突然醒了,并开始激烈的反抗,之后他就悄悄躲在女儿脚底下,等女儿睡着后又过去性侵。李某富身为人父,真是丧尽天良禽兽不如!

近期,舒兰市当地法院对该性侵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李某富无视国家法律和伦理道德,利用监护人抚养关系对未满14周岁的女儿实施长期性侵,其行为情节恶劣,已构成强奸未成年少女罪。但基于李某富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并且自愿认罪认罚悔改,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李某富有期徒刑14年。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李某富这个丧尽天良禽兽不如的人间恶魔终于锒铛入狱。

但是,对于这个案子我们还有太多的深思,对离异家庭要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个父亲残忍的性侵自己的女儿?为什么在长达6年之久,他肮脏的兽行可以顺利得逞?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是否为他的兽行提供了适合的土壤?……

法院判决结果公布后,众多网友都觉得对这样的禽兽父亲判得太轻了,李某富对亲生女儿从8岁就开始性侵,性侵次数高达数百次之多,对年幼的女儿身心造成了不可弥补的重大伤害,这种恶行已经涉嫌强奸妇女罪和强奸未成年少女罪,应该从重处罚,如此这般的恶魔禽兽父亲不应得到宽恕!

对于网友们的愤怒和痛恨,我非常的理解,特别是作为人父却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对亲身女儿下手,简直良知丧尽天理不容!怒归怒,法归法,法律是公正的,我们要相信当地法院的判决,法律是不会偏袒任何犯罪分子。

希望这个可怜的女孩忘记过去,在未来的日子里健康快乐成长!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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