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发布公告全面从严强化疫情管控措施城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吉林市部署,同时针对吉林市城区比照高风险区提级管控的实际,经蛟河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将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进一步从严强化疫情管控各项措施,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严强化人员排查。充分发挥社区村屯、行业部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对确诊病例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及一般接触者;舒兰市、丰满区、船营区,包括吉林市其他城区;境外返蛟人员;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第一时间发现可疑线索、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有上述区域旅居史人员来蛟返蛟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瞒报,拒不报告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从严强化社区村屯管控。城区以居民小区为单位,农村以自然屯为单位,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做好扫码、登记、测温工作,严防人员随意出入。城乡结合部要组建巡逻队,严格加强管控;城区主要入口要设立排查点,对进入城区车辆及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要坚持封闭不是“封死”、限制不是“限死”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绝对安全的情况下,保障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物资供应。

3.从严强化隔离管控。严格执行《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人员隔离检测有关规定》,对排查出的存在风险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新冠肺炎居家单独隔离工作规范》执行,对不遵守居家单独隔离要求擅自脱离管控的,由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实施集中单独隔离,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从严强化核酸检测。本着“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加强与检测机构的联系,尽最大可能开展最大规模检测,尽最大可能发现和稳控风险,确保快速检测、快出结果。对所有确诊病例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及一般接触者;境外返蛟人员;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其他风险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万无一失。

5.从严强化交通管理。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在高速公路蛟河口、新站口、天岗口、黄松甸口及榆江公路等重点位置设立扫码测温点,对来蛟车辆人员进行扫码、登记、测温、核酸检测证明检查工作。暂停省际、城际及各乡镇客运线路营运。公交车和出租车出车必须消毒、戴口罩、扫码、测温。

6.从严强化药店诊所管理。全市所有药店、诊所禁止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医院、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医院、乡镇卫生院及个体诊所接诊发热患者,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予以关停。

7.从严强化人员聚集场所管控。全市室内体育场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游乐场、网吧、酒吧、自唱吧、KTV、棋牌室、麻将馆、台球厅、浴池、美容院、足疗店等公共服务及娱乐场所暂停经营。

8.从严强化宗教场所管理。暂停各类宗教场所一切人员聚集性活动,加强场所日常消杀和通风管理。

9.从严强化餐饮行业管理。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众性聚餐活动(包括农村自办宴席);各餐饮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暂停堂食,只允许采取外卖、送餐方式经营。

10.从严强化出租房屋管理。公安、街道、社区(村)要严格落实对承租人员的排查、登记等管控措施,发现情况立即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1.从严强化特殊场所管控。各行业管理部门对社会福利院、养老院、精神病院、民办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要严格落实消杀保洁措施,实施封闭管理。

12.从严强化殡葬管理。停止举办告别仪式,参加活动的近亲属不得超过20人,严格执行扫码、登记、测温并全程佩戴口罩。

13.从严强化口罩佩戴。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口罩。

14.从严强化消杀保洁措施。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商场、超市、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出租车、公交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日常消杀、保洁措施。

15.从严强化“吉祥码”使用管理。各类经营场所必须严格执行人员扫码、登记、测温制度,对不开展扫码通过的经营场所关停整顿。

16.从严强化物资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和“菜篮子”“米袋子”等生活必须品保障供应,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市场平稳有序。

17.从严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管控。严格落实《吉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法人主体责任,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完善防控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18.从严强化舆论引导。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疫情防控工作,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做到既保持警惕,又避免恐慌。

19.从严强化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街区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疫情防控行业部门牵头责任,进一步加大各行业、各领域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指导,确保所负责领域和行业疫情防控绝对安全。

20.从严强化依法管控。对拒不执行相关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上述管控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蛟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5月15日

来源:蛟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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