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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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治院内交叉感染,按照国家和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目医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最新防控措施告知如下,请您务必知情并配合实施:
一、门诊就诊须知:
(一)医院医院,无发热门诊,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1.体温≥37.3℃,和/或有呼吸道相关症状;
2.14天内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14天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4.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感染者;
5.聚集性发病(两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二)门诊实行实名制挂号,就诊患者请务必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医保卡等),提倡预约就诊,特殊患者(如急症患者、老年患者),按绿色通道执行。候诊区等待的患者应间隔就坐,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预约挂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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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院严格执行门诊的预检分诊管理,医院各楼宇的患者和家属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人人在预检分诊入口测量体温,请提前准备好“通信行程卡”和“吉祥码”,只有体温正常及扫码医院大楼。高风险或中风险地区以及国外返回人员请您自觉按政府相关规定隔离完成后再来就诊(此类患者请提前告知流行病学史)。
二、住院须知:
(一)患者办理住院前必须履行新冠肺炎筛查的流程。患者办理住院必须经过门诊就诊环节,请患者及家属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您的流行病学史,对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经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在过渡病房观察后,方可转入相应疗区继续收治。
(二)我院住院病区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实行“一患一陪护”制度,陪护者不得更换。不允许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陪护,患者和陪护者在病区内必须做好防护,佩戴口罩、病室内勤通风、做好手卫生,且必须配合病区健康监测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并至发热门诊就诊。在院期间患者和陪护不得串换病房,不得在公共区域逗留,更换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
(三)医院实行疫情期间严禁探视患者制度,确需探视的,依据上述要求由科主任及护士长筛查合格后方可探视,探视时建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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