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连云港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调整个人要
近日,连云港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调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通知,其中,新生儿出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出生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此外,自下一个居民医保年度起,市区城镇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年元调整为元。
1新增加五个门诊慢性病病种自年1月1日起,增加冠心病、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五个病种为门诊Ⅰ类慢性病。据了解,现行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慢性病分为Ⅰ类、Ⅱ类,其中Ⅰ类慢性病只有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两种,此次增加五种后,总数达到七种。Ⅱ类慢性病则有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肝炎、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肾病综合征、精神分裂症、癫痫、肺源性心脏病、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性肺结核等。
据介绍,Ⅰ类、Ⅱ类门诊慢性病的起付线都是元,Ⅰ类慢性病报销费用从元至元的报销比例为75%;Ⅱ类慢性病从元至元的报销比例为75%。同时,享受两种及以上慢性病待遇的,每增加一个病种最高支付标准增加元,最多加元。
2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医保待遇在以前,对新生儿医保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只能出生后在办理参保手续的情况下,在第二年享受医保政策。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调整后,自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出生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出生时间与参保时间跨年度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和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按照参保年度学生儿童筹资标准全额缴纳费用。
“新生儿在出生后只要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就可以在当年享受医保政策待遇,与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参保居民一样,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成年居民高15%,并且10万元以上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0%,这对于减轻家庭负担有很大用处。”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相关人士表示,新生儿在年度规定的缴费期间内,可按照规定办理出生年度参保手续和下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参保手续。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超过15个工作日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按照正常新参保人员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提高市区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而补办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人来说,其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还是每人每年元,从办理补缴费用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但需要提醒的是,自下一个居民医保年度起,市区城镇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年元调整为元,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元。“按规定,城镇居民医保都是在下半年缴纳次年的居民医保费用,从次年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因此,这个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调整是从下一个居民医保年度开始执行。”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相关人士表示。
同时,具有我市市区户籍,且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居民、持有《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60元标准不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缴费,由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此外,各县以及赣榆区应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省文件要求相应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
据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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