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关于开展全市公共机构重污染天气应急
医院订阅哦!
上一篇文章: 防汛舒兰市召开防汛指挥部工作会议 下一篇文章: 要闻舒兰市玉米秸秆捡拾现场会在天德乡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措施
按照市应急演练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请全市各公共机构实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为做好公共机构公职人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按照《舒兰市公共机构公职人员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现在启动Ⅳ级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把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作为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好公职人员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共机构公职人员做好节能减排的自觉意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公职人员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时的表率作用,突出公共机构公职人员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影响,确保应急响应措施的具体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时响应,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Ⅳ级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提醒公共机构公职人员尤其是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倡导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方式,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及焚烧秸秆等行为,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的排放。
供稿:舒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编辑:梁媛
转载请注明:http://www.shulanzx.com/slsgr/1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