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舒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

12月14日,舒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年第4次会议召开,听取审议《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舒兰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舒兰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舒兰市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朱永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改革主体责任,切实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要积极配合,逐项研究具体落实措施;要加强资金监管,加大对骗取社会救助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在阳光下运行。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采取更高级别的保护,合理划定本市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和基础区域,分别采取封禁管理,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或其他复合生态修复措施;要实行最严格的管制,依托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培育大径材和珍贵树种,维护国家木材安全;要落实更严密的监管,将天然林保护修复纳入全市林长制工作内容,建立天然林资源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会议强调,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是适应生育政策调整的必然要求,要承担好改革主体责任,落实“六项重点任务”,履行“九项主要职能”;要完善计生协机构设置,厘清职责任务,做好机构编制规划;要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配合推进青春健康工作,保障改革方案顺利实施。

会议强调,推进市红十字会改革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要牵头做好全市红十字系统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抓好方案推进,明确任务目标,保证各项改革措施有序推进;要加强红十字会的机构建设,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组织体系等工作,切实发挥好红十字会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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